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五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公安机关送达的执行情况回执和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应当接收,即时登记。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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