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六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七章 案件受理 第一百六十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移送审查逮捕、移送起诉的,按照本规则第一百五十六条至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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