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章 通 则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章 通 则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尊重和保障人权,既要追诉犯罪,也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