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九章 侦 查 · 第十节 通 缉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九章 侦 查 第十节 通 缉 第二百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