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 · 第五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五百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二章 特别程序 第五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五百五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法院批准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实行监督,发现人民法院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不当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