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四章 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 · 第八节 监管执法监督

第六百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十四章 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 第八节 监管执法监督 第六百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在管理、教育改造罪犯等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9-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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