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 未分类 · 第二章 组成人员 第四条 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 未分类 第二章 组成人员 第四条 检察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能: (一)讨论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二)总结检察工作经验; (三)讨论决定有关检察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