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四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院之前公布的其他规定与本规则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3-11-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