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条 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跨行业综合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