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六条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08-07-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