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四条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08-07-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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