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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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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三条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部门规章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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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一条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实施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二条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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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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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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