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五章 监管执法

第五十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五章 监管执法 第五十三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10-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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