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一条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一条 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10-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