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