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四章 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 第三十三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四章 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 第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