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信访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2-0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