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信阳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0-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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