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条例 第二条 信阳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市城市建成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维护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0-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