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管理条例 第二章 储蓄机构 第十二条 储蓄管理条例 第二章 储蓄机构 第十二条 经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批准,储蓄机构可以设立储蓄代办点。储蓄代办点的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