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未分类 第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未分类 第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联组会议和分组会议上的发言,应当围绕会议确定的议题进行。 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