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未分类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未分类 第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就会议议题做好审议准备。 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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