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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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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农业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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