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 第六章 收益分配及债权债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 第六章 收益分配及债权债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企业租赁经营前的债权债务及遗留亏损的处理办法,按照租赁经营合同规定办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0-0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