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由国家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