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 厂长以权谋私,违法乱纪,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经济利益,应当区别情况,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