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第六章 承包经营企业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第六章 承包经营企业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 承包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物价政策,不得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企业发生价格违法行为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