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由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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