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条例的原则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交通运输、邮电、地质勘探、建筑安装、商业、外贸、物资、农林、水利、科技等企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