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