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共机构应当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