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章 强制措施 ·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四条 被监视居住人委托辩护律师,适用本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0-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