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章 强制措施 ·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 案件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决定重新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对原强制措施不再办理解除法律手续。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0-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