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二章 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 第三百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二章 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 第三百五十七条 办理外国人犯罪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我国法律、法规、规章,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并在对等互惠原则的基础上,履行我国所承担的国际条约义务。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0-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