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 侦查 · 第八节 鉴定

第二百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 侦查 第八节 鉴定 第二百五十一条 鉴定人应当按照鉴定规则,运用科学方法独立进行鉴定。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并在鉴定意见书上签名,同时附上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多人参加鉴定,鉴定人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0-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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