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 侦查 · 第八节 鉴定 第二百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 侦查 第八节 鉴定 第二百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为鉴定人进行鉴定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向鉴定人送交有关检材和对比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的问题。禁止暗示或者强迫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意见。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0-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