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 侦查 · 第九节 辨认 第二百五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 侦查 第九节 辨认 第二百五十九条 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0-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