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 侦查 · 第八节 鉴定 第二百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 侦查 第八节 鉴定 第二百五十六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的,公安机关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0-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