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 侦查 ·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章 侦查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 第二百八十七条 侦查终结后,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按照要求装订立卷。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时,只移送诉讼卷,侦查卷由公安机关存档备查。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0-07-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