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章 调查取证 · 第六节 辨认

第一百零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章 调查取证 第六节 辨认 第一百零一条 为了查明案情,办案人民警察可以让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场所或者违法嫌疑人进行辨认。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9-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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