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三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 第二百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三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 第二百三十八条 办理涉外行政案件,应当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坚持平等互利原则。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19-04-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