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
第二章 奖励条件、方式和标准

第十二条

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 第二章 奖励条件、方式和标准 第十二条 以发放奖金方式进行奖励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一定作用、作出一定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万元以下奖励;
(二)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重要作用、作出重要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3万元奖励;
(三)对防范、制止和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重大作用、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奖励;
(四)对防范、制止和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发挥特别重大作用、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给予人民币10万元以上奖励。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2-06-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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