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
第二章 奖励条件、方式和标准
第十一条
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 第二章 奖励条件、方式和标准 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根据违法线索查证结果、违法行为危害程度、举报发挥作用情况等,综合评估确定奖励等级,给予精神奖励或者物质奖励。
给予精神奖励的,颁发奖励证书;给予物质奖励的,发放奖金。
征得举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同意后,可以由举报人所在单位对举报人实施奖励。
给予精神奖励的,颁发奖励证书;给予物质奖励的,发放奖金。
征得举报人及其所在单位同意后,可以由举报人所在单位对举报人实施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