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三章 公路通行

第三十九条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三章 公路通行 第三十九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设立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
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应当规范执法,并公布监督电话。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的管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3-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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