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

第九条

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 第九条 外商与中方打捞人签订共同打捞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共同打捞合同签订后,外商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营业登记,并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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