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 第四条 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的中外双方(以下简称参与打捞的中外双方)的应得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
参与打捞的中外双方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关于外商参与打捞中国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办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