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二章 标准的制订、修订和审批、发布 第七条 军用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二章 标准的制订、修订和审批、发布 第七条 制订、修订军用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军事技术装备的发展和使用要求,密切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4-0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