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军用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军用标准化规划、计划应当纳入各部门的军事技术装备发展和国防科研、生产规划、计划。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4-0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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