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军用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仅限于对军用技术标准的管理,属于装备的体制和系列、使用、管理等,按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分别由总参谋部、总后勤部负责归口管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4-01-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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