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向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保护和办理有关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